来源:123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7/11/9 浏览:2072 次 编辑: 小李
11月6日,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桐土储[2017]42号 | 桐土储[2017]43号 |
土地坐落 | 桐乡市振东新区二环东路西侧、和平东路南侧 | 桐乡市振东新区二环东路西侧、校场东路北侧 |
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
出让面积(㎡) | 42027.39 | 59576.48 |
出让年限 | 70年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9000 | 12000 |
每次增幅 (万元) | 500 | 1000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45000 | 60000 |
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办法详见挂牌须知。如受让人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桐土储[2017]42号和桐土储[2017]43号地块的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进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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