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123房产网

首页 > 房产资讯 > 社会民生 > 老赖亲戚占房不还 被刑事拘留后交还

老赖亲戚占房不还 被刑事拘留后交还

来源:新快报 发布时间:2017/5/9 浏览:2998 次 编辑: 小陈

 房子住久了就成了你的了?20多年前,林婆婆委托亲戚为其代管一处房产,亲戚在房中长住还部分出租获利,但待到林婆婆想回乡养老,却被拒之门外……于是,林婆婆把这位“老赖”亲戚告上了法庭。记者8日获悉,海珠区法院近日启动公检法执行联动机制,对黄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使其面临刑事处罚,最终促使黄某某一家搬出房屋。

 不同意搬迁也拒付使用费

 经海珠区法院审理查明,林婆婆于1994年领取了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是位于海珠区某村社某处房屋使用人。林婆婆表示,该房系其于上世纪80年代对家乡捐资建设,由村里提供地块建成,建成后委托亲戚进行管理。她欲回乡养老居住,而亲戚黄某某拒不向林女士交还房屋。于是,林婆婆在2014年4月一纸诉状将黄某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决黄某某交还涉案房屋及支付房屋使用费,胜诉后该案于2015年2月进入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黄某某称其收入不高,妻子无业,女儿尚在读书,儿子儿媳妇也因结婚生子暂停工作,交还房屋后无其他房产,经济条件差,家庭负担重,表示其不同意搬迁,亦不同意支付房屋使用费。黄某某妻子到庭后情绪激动,偶有极端言论,强烈要求停止执行。

 房屋除了自住还出租

 海珠区法院通过调查发现涉案房屋并非全部用于自住,房屋的一楼部分被黄某某用于出租,每月收益1500元。黄某某亦承认其在村里有分红收入。且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黄某某三个月的宽限期,因此对黄某某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海珠区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逐步推进执行工作。先后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冻结其银行账号,扣留提取其村社分红,并在2015年9月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年11月,经海珠区法院释法说服涉案房屋一楼的承租人同意配合迁出。2016年7月,海珠区法院依法决定对黄某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然而,黄某某在司法拘留结束后仍然拒绝交还房屋,并拒绝到庭。

 为此,执行法官认为黄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决定启动公检法执行联动机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海珠区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后对黄某某进行刑事拘留,移交检察院处理。在执行联动机制的强大压力下,黄某某认识到拒不执行判决的严重后果,于2017年4月主动配合搬迁并交还全部房屋。申请执行人对此出具了《刑事谅解书》,黄某某能否免于刑事处罚将由检察院进一步审查处理。

标签: 资讯 社会民生

最新资讯

推荐阅读

热度排行 月度 周度 日度

  • 暂无内容

推荐楼盘

大树·英格澜 国际商务区

参考价格: 均价15000元/㎡

西塘度假村 五县

参考价格: 养生公馆8500元/㎡

御华名都 城北区

参考价格: 均价5600元/㎡

浙公网安备 33048302000336号